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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关于宝山区变更公益性项目合同实施周期的请示》的批复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关于宝山区变更公益性项目合同实施周期的请示》的批复
(沪民计发〔2012〕23号)


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宝山区变更公益性项目合同实施周期的请示》(沪社服计发[2012]6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公益招投标的意见》(沪民计发[2009]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中心上报的宝山区二个项目实施周期的变更,即“高镜镇帮教人员安置服务项目”和“开放心声-智力残疾人综合服务项目”的实施周期变更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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