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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卫医政〔2012〕040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各质控中心:
  现将《2012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2012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

  2012年,上海市医政工作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12年上海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和卫生部医政司2012年医政工作要点,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持续、全程地改进医疗质量,落实医改有关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医政工作。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一)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专业质控工作。组建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在市卫生局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推进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对各质控中心的考核,督促各质控中心切实完成本专业年度重点质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质控中心的支持保障力度。修订下发《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明确质控中心及其挂靠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质控中心全行业管理职能,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质控中心的工作建议及时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加强市级质控中心对各区县质控小组的指导作用。审定下发部分质控专业的质控手册和标准。组织市、区两级各质控中心(组)开展分级质控督查工作,并将质控督查结果与相关评价体系联动,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完善质控中心与卫生监督机构间的双向沟通和联动机制。对新建质控中心和重新招标质控中心组建专家委员会。年内再新建2~3个质控中心,并对部分质控中心的挂靠单位和中心主任进行重新招标。
  (二)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组织本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 “三好一满意”活动(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制定本市活动方案,组织全市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工作体制。
  (三)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修订本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继续加强抗菌药物、细菌耐药和合理用药的监测工作,各医疗机构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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