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具有上海城市特征性地域模式的无线通信技术测试平台
5.面向OLED产业应用技术和专利标准研究公共服务平台
6.3D标准化内容制作平台
7.Zigbee、蓝牙、RFID、WiFi等短距离通信标准体系研究和公共检测平台
(解释人:汪潇;电话:23112675)
(七)产业发展研究
1.《2012年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2.上海市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研究报告(2012)
3.全球传感器产业发展趋势及上海发展战略研究
4.新型显示前沿技术研究报告
5.全球下一代通信技术和产业发展态势及上海发展战略研究
6.全球智能电视产业发展趋势及上海发展战略研究
(解释人:王雷;电话:23119429)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要求:
(1)2010年1月1日前在本市进行工商登记
(2)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2010、2011年连续两年通过工商年检
2.申报项目内容必须在项目指南范围内,项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够达到科技攻关及产业化推广应用目标。
3.项目实施期限在两年内(2012年1月- 2013年12月)。
三、申报渠道
区县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信息制造主管部门受理项目申报并进行推荐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同时进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与线下受理材料内容必须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情况,将取消项目单位的申报资格。
2.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http://project.shanghai.gov.cn)进行在线注册,注册后进行在线项目申报,规范填写《2012年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5月7日10时至5月16日16时,5月16日16时起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线下受理:项目申报单位需将书面项目申报材料报送项目申报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信息制造主管部门,区县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信息制造主管部门线下受理的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6日10:00-16:00。
4.区县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信息制造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对线下受理的书面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明确可否提供配套资金的意见(可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将予以优先支持)。经区县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信息制造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的书面项目申报材料由区县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信息制造主管部门于5月18日统一报送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巨鹿路915号602室;联系人:黄琳;联系电话:61122304;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人民大道200号1303室;联系人:王雷;联系电话:2311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