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加强接入和使用交易专网管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1〕24号)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交易所交易专网的规范管理,有效防范技术风险,我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指示精神,起草了《接入和使用交易所交易专网管理规范》,并更新了《专线接入技术指引》(详见“交易所网站->业务指引->技术服务指引->技术资料”栏目)等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接入和使用交易所交易专网管理规范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接入和使用交易所交易专网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员接入和使用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专网的行为,保障技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交易所交易专网(以下简称交易专网),是指会员接入交易所用于完成期货交易相关业务的专用网络,不包括会员内部的交易局域网和广域网。
第三条 会员接入交易专网方式包括:远程专线接入、托管集中接入、局域网接入、拨号接入以及经交易所许可的其他接入方式。
第四条 远程专线接入是指会员通过本地或长途数据专线接入交易专网。
第五条 托管集中接入是指会员通过为其提供托管服务的单位集中接入交易专网。
第六条 局域网接入是指会员通过交易所为会员提供的局域网接入交易专网。
第七条 拨号接入是指会员通过远程拨号接入交易专网。
第八条 所有接入和使用交易专网进行相关业务活动的会员均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 接入管理
第九条 采用远程专线接入的会员,接入路由器和通信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应有备份,至少有2条采用不同运营商的通信线路接入交易专网,技术指标应满足交易峰值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