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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4、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抗台风状态。

  5、绿化市容、房屋、市政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高空悬挂物。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疏通物业小区和地下设施的下水道。

  6、水运、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调整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7、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工作。

  (四)红色预警

  1、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应急抢险物资到场到位,全力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

  3、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情报板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启用短信群发通报系统。

  4、地下设施、地铁车站运行单位,迅速采取防雨水倒灌措施,保障公共交通和城市正常运行。

  5、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检查督导简易工棚、危房滞留人员的撤离工作。

  6、各级水务、设施、运行管理部门检查“预排、预降”实际效果,落实排水泵站的备品备件,及时组织力量清除中心城区及“积水点”的暴雨积水。

  六、处置流程

  (一)接上海市防汛指挥部蓝色预警后:

  蓝色预警信息及时传真各有关处室和单位,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二)接上海市防汛指挥部黄色预警后:

  各单位、各部门以黄色预警信息为动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加强巡查,迅速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

  (三)接上海市防汛指挥部橙色预警后: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紧急通知、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部署抗台抢险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启动工作情况一日一报制。各级领导带班到岗,靠前指挥。

  (四)接上海市防汛指挥部红色预警后:

  建设交通委主要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到岗值班,组织指挥处置各类险情,及时汇总上报各类灾情。当地道、地下立交、越江隧道遇暴雨积水严重时,及时与公安、交通部门沟通联系,果断采取封锁交通、警示隔离及信息发布等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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