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办学条件标准化和教育教学信息化提升工程,促进办学条件均衡。
1.办学条件标准化工程。各市区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将中小学布局调整、校舍维修改造、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更新工程、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等纳入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统筹考虑,制订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优化配置城乡学校硬件资源,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要以校舍、场地、装备“三个标准化”为重点,确保音乐、美术、科学等专用教室和体育活动室、图书室等公共教学用房达标;建设符合标准、数量充足的各类体育场地,满足学校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需要;完成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图书室标准化配备及现代教育技术标准化配备。
2.教育教学信息化提升工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网络技术,建设覆盖城乡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用共享和教学、教研交流互动。加快教育信息化网络终端设施普及和计算机更新,提高专任教师人机比、生机比和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多媒体比例,升级改造学校校园网,加快录播教室、移动式录播系统建设,实现班级间课堂教学多媒体交互及现场录播。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开发和引进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通过名师在线、教育资源库、数字图书馆、虚拟教研室、教师博客群、远程教学评估中心和双向视频教学系统等,建立市域内开放灵活、便捷高效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二)加强师资配置和专业化建设,促进师资队伍均衡。
1.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进行统一管理。各市区按照《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44号)要求,于2012年4月底前完成核编工作。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中小学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在编制部门控制编制总量和人员结构的前提下,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统筹学校间人员调配。建立良性的教师进退机制,既要防止超编扩大化,又要尽量满足教育队伍专业和年龄结构需求,同时根据区域教育整体布局规划和不同区域生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师资力量,建立有序的教师补充机制,充分发挥现有教育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具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工作,逐年提高教师交流比例,具有县级以上学术称号的教师应占有一定比例;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六年的校长应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