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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通知


  2.进一步拓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权抵押贷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林权抵押贷款意识。积极拓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农自主联合体等参加林权抵押贷款,争取更多资本流向林业生产领域,增加林业发展活力。金融部门要创新机制体制,积极探索开发长周期、低利息、小额度金融产品,放宽林权抵押贷款条件,简化贷款审批发放手续,积极搞好林权抵押贷款系列服务。

  3.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完善林权评估准入机制,市县两级要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专业评估机构。积极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专业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培养壮大市、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队伍,不断适应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需要。

  4.完善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各地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流转有形市场建设,依托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镇街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林权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构建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市、县、镇三级联网管理。2013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都要建立起功能完备的林权管理服务平台。需要进行集体林权流转的单位、个人均可在平台上发布或获取信息,有关林权流转、交易、贷款实现联网办理,便民利民。

  5.加强林农合作组织和科技咨询网络建设。引导林农组建各类林农合作组织,提高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各类林业专业协会,加强对协会的监管和扶持,充分发挥协会在政策咨询、科技服务、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林业科技咨询网络建设,建立专家网络咨询服务平台,有效开展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技术推广,加大林业科技知识普及和培训力度,解决林农技术不足、信息不畅等难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制定得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要做好林改机构建设和林改资金筹措等工作,推动改革有序有力有效进行。要将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纳入全市综合配套改革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确保全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Ο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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