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材料,同时应通过“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省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省属单位请到省质监局二楼行政服务窗口对接),未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进入审核程序。
三、经费下达
省质监局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择优选择资助项目,在审核确定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后,共同下达资助经费。
附件:1.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2.2012年度第一批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示例)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1:
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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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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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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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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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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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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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请详细到所在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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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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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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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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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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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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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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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程度
| 主导
| 参与
|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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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财政隶属关系
(所在地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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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同类
资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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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助
项目主要内容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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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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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质监局/省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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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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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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