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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闽质监科〔2012〕122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成果,根据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和国家认监委工作会议精神,自今年4月起至8月,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部分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去年“双打”行动的深化和延续,各设区市局要以全国认证认可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方针为动力,在充分总结过去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注重专项整治实效,切实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假冒伪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证书的行为;全面排查、清理重点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和证书;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重点

  应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加大执法查处、企业排查、证书清理和监督检验工作力度。

  重点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装饰装修、汽车零部件、玩具、电线电缆、电源适配器、电动工具和灯具等产品。

  重点企业:近3年内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企业,在各级监督抽查中被检出不合格的企业。

  重点问题:出厂、销售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撤销\注销后仍继续出厂、销售的产品;假冒、伪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企业。

  三、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严格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区域内强制性产品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抓好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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