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鼓励和支持政策
(一)市级外经贸发展资金的使用重点向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倾斜,优先扶持出口基地建设、国际市场开拓、国际知名品牌培育、贸易领域的拓展以及外贸人才培训等。
(二)对出口基地和重点企业,优先赋予重要商品进出口配额和经营资质,优先使用国家和省、市对外贸易促进资金,优先安排“广交会”、“华交会”等重点展会展位,优先支持开展网上国际贸易。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产品和加工贸易等产品的出口,给予企业出口信用担保、出口退税、出口结汇、口岸通关和信息服务等全方位支持。对流通型外贸企业,进出口数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在出口信用担保、流动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按新增出口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三)市政府对超额完成年度外贸进出口任务的区(市)和拉动我市进出口总量作用巨大的生产型、流通型企业给予奖励。
上述各类财政扶持和奖励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四、优化外贸公共服务
(一)加强外贸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研究协调解决涉及全市外贸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外贸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突出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实行分类指导,搞好跟踪服务。
(二)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信贸、检贸、税贸、关贸、银贸“五个对接”活动,强化部门合作,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高检验检疫效率,简化外汇核销手续,在投保、报检、通关、退税、融资等方面为外经贸企业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三)抓好外贸人才培训工作。根据全市对外贸人才的需求,以人力资源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人才培训为主要措施,实施“外贸人才培训”工程,着力打造一支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外贸人才队伍。以跨国经营管理、国际商务营销、国际经贸法律、国际标准化、国际商务谈判、国际经贸分析和研究等六类高级国际化人才为重点,从人才管理、配置、培养、引进、使用等环节,整体推进外贸人才队伍建设。
(四)建立外贸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市里将出台对外贸易综合评价及奖励办法,对区(市)进出口规模、质量和结构等指标进行科学评价,对发展外贸业绩突出的区(市)和服务外贸贡献突出的职能部门给予奖励,全面调动全市发展外贸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