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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人:杨照建、韩松涛
  联系人:陈 勇 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
  4.巩固无燃煤区建设成果。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2012年3月15日前,下达无燃煤区建设任务,11月30日前,各区政府及管委会新建无燃煤区面积不小于1.5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内各区政府及管委会
  责任人:市内各区政府区长及管委会主任
  联系人:杨照建 市环保局副局长
  (四)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加强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各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6号)要求,从工地围挡、建筑物立面封闭、运输车辆管理、场地硬化、绿化、拆迁现场管理、材料堆放、工地对外形象等八个方面,有效控制建筑和拆迁工地扬尘污染。市建筑工地场尘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区政府、管委会所辖建筑工地的督查工作,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严肃处理。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建立并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对重点区域内建筑施工实施环境监管,依据《河南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持续开展建筑扬尘排污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建委、市环保局
  责任人:高必成、王利
  联系人:柴河范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2.开展重点区域建筑工地扬尘监测工作。市环保局于2012年4月30日前制定《郑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监测实施方案》,包括监测环境条件、监测点位设置、监测项目、监测时段、监测频次等内容。按照《郑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监测实施方案》,在接到任务后,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符合监测条件的,当日进入现场监测,并在15日内出具监测报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利
  联系人:范相阁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蓝天”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谢霜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 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晓君 市编办主任
  林增志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建武 共青团市委书记
  马运生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史占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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