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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2年郑州市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年郑州市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2月8日,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蓝天”行动,以PM2.5监测与防治为突破口,突出PM2.5污染监测分析、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煤烟污染治理和扬尘污染控制等四个整治重点,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贯彻落实“蓝天”行动中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确保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PM2.5污染监测分析工作
  1.启动PM2.5监测工作。市环保局于2012年6月31日前配合省环保厅完成我市所需的9套PM2.5监测设备的招标工作,同时根据相关参数对监测子站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并组织前期技术培训;7-8月,完成PM2.5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和调试;9月31日前配合市编办、市人社局完成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10月完成系统联网调试,开展PM2.5的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人:王利
  联系人:范相阁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王 萍 市环保局人事处处长
  2.进行PM2.5污染因子的研究分析。市环保局于6月30日前提出PM2.5成分监测分析和大气环境条件监测相关设备的需求和预算,为源解析工作做前期监测准备,8月31日前调研分析并确定国内外先进成熟的源解析技术,10月31日前制定适合我市的源解析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利
  联系人:范相阁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3.公布环境监测数据。10月31日前,市环保局提出对外发布的内容和格式,制定发布方案。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制定宣传方案,协调新闻媒体,研究确定发布方式和宣传内容。市文广新局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确定发布频次和内容。市城管局负责在露天场所信息发布的点位协调等事项。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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