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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学前教育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2年教育助学工程4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教育助学工程4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2〕9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201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学前教育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三月)

  一、项目背景
  按照2009年排查鉴定结果,目前,全省尚有校安标准D级危房763万平方米未能消除。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需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让广大师生能够在安全的校舍中学习与生活。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完成26.67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的维修加固和建设任务。
  三、实施原则
  一是结合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整合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原则上“拆一还一”;二是暂不涉及校舍短缺补足和标准化建设。
  四、实施范围
  项目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
  五、资金筹措
  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亿元,省级补助1亿元,市县配套1亿元。
  六、工作进度
  3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201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4月中旬,项目区中小学校开始施工。
  5月,省财政厅下拨补助资金。
  10月,检查校舍安全工程组织实施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项目区市州、县市区要结合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使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项目区市州、县市区要足额安排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支付,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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