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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地质环境因素。我省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的交汇地带,软弱岩土分布广泛,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地震频发,暴雨集中,具有极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条件。“5·12”汶川地震对地震灾区地质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尚未恢复平衡,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仍将处于高发阶段。

  3.人类工程活动。2012年,随着山区铁路、公路等大型基础工程的实施,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城市化快速发展向山要地以及山区居民削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将不可避免的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并呈增长态势。

  (二)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分析。

  综合所述,预测2012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及危害程度较2011年会略有上升。

  预测地质灾害高发期为2-4月冰雪冻融期和6-10月主汛期,引发原因以自然因素为主,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低发期为11-12月,引发原因以人类工程活动为主,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5-9月降水偏多,预测灾害发生次数和频率将有所增高。

  预测2012年度陇南市、兰州市、天水市、临夏州、甘南州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较高,平凉市、定西市、白银市、庆阳市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次之,武威市、金昌市、酒泉市、张掖市、嘉峪关市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较低。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预防区

  (一)重点防范期。

  2-4月(冰雪冻融期):冻土地带、积雪较多、城市区集中排水地带、地下水位较高地段的不稳定斜坡,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同时,还应重点防范春季灌溉期台(塬)地边缘地带发生崩塌、滑坡灾害。

  6-10月(主汛期):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和主要防范期,重点防范因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特别是切坡、采矿等活动易诱发崩塌、滑坡灾害,应当全年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

  根据全省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区、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区为重点防治区和防治重点。

  兰州市:城区黄河两岸山前及高阶地前缘地带,南部山区,兰临高速公路沿线,阿干矿区、窑街矿区,红古区湟水河沿岸,榆中县宛川河下游两岸,永登县庄浪河两岸,皋兰县忠和镇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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