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解决民生水利问题。(市水利渔业局牵头)
加快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市住建局牵头)
按照省下达的环境容量指标,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的路子。(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负责)
推进大中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市发改委牵头)
积极培育企业上市,“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市有3-5家企业上市。(市金融办牵头)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和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市人社局牵头)
3.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网络和联络机制,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环境评价和资金融通等方面加强对接沟通,提高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效率。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完善奖惩、协调和考核制度,强化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市发改委牵头)
4.强化金融支持保障。
推动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枣庄发展接续替代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为项目利用金融资金搭建平台。(市人民银行牵头)
完善担保机构信用担保网络,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有效破解中小企业、“三农”经济等抵押担保不足的瓶颈。(市人民银行、省农信社枣庄办事处、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5.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规划修订机制和中期评估制度,明确部门责任,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牵头)
三、工作要求
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城市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幸福新枣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积极推进城市转型战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纲要》的实施。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