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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有效动员和综合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界定事权,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市财政局牵头)

  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性剧种,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和影响力。加强重点新闻媒体建设,重视新兴媒体运用和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市文广新局牵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2.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打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平台。进一步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范围。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到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达61%,非公有制经济纳税额占全市税收比重达79%。(市中小企业局、市人民银行负责)

  3.大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

  围绕城市转型战略目标,深入推进产业招商和定点招商。到2015年,实际利用境外资金提高到3.85亿美元。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港澳台及国外的经济技术协作,承接先进生产力转移。(市商务局牵头)

  (六)社会建设。

  1.努力扩大社会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十二五”期间,每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市人社局牵头)

  2.完善城乡社保体系。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到2015年,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00万人。(市人社局牵头)

  3.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劳动报酬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市人社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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