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省农信社枣庄办事处负责)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构建与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相适应的信息服务体系。(市经信委牵头)
建立“农超对接”新型产销关系。推动农村超市、医疗幼教、文体娱乐、信息培训等服务网点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旅服委、市工商局负责)
(三)区域布局。
1.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鲁南“门户城市”建设。到2015年,全市建成区面积达194.4平方公里,其中新城区累计完成投资150亿元,建成区面积达1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10万人以上,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市住建局牵头)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到2015年,基本完成城市、企业、独立工矿区棚改任务,建设经济适用房1万套以上,廉租住房1000套以上,公共租赁住房6300套。(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负责)
2.完善基础支撑。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到2015年,全市人均城市道路面积提高到1.5平方米。(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负责)
实施中心城市供水保障工程,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中水回用、供电、供气和供热等设施;加快天然气置换和危旧管网改造步伐,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市住建局、枣庄供电公司负责)
完善电子政务公共网络平台和示范应用系统,建成农业网络服务系统,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开发应用,建立较为完备的“一卡通”网络信息体系。(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负责)
3.加强园区建设。
支持枣庄高新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资源环境。
1.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资源。
突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灌溉系数达65%,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4%。(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建立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降低废物排放。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实施重点企业示范工程,发展环保产业,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清洁生产企业和生态工业园区。(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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