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2]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枣庄市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
为增强全市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第一阶段的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鲁南“门户城市”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全民动员、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整治城区道路和交通干线的“脏乱差”问题,努力达到设施完善、市容整洁、交通畅通、景观优美的整治目标,推进“幸福新枣庄”建设。
二、整治重点
(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内容。
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单位任务分工的通知》(枣政办发[2009]53号)所规定的十二项内容为准。
(二)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
薛城区(6个):枣曹线与微山交界处、泰山路与长江路交口、光明西路与枣曹线交口、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广场及其周边、光明西路与永福路交口、店韩路与枣曹线交口。
山亭区(3个):府前路全线、店韩路西集镇驻地沿线、店韩路与北留线交口。
市中区(7个):光明路与西昌路交口、光明路与解放路交口、光明路与东外环交口、206国道税郭镇驻地沿线、北马路全线、三角花园节点、五岔路口节点(北外环和西外环交口)。
峄城区(5个):206国道与苍山交界处、中兴大道桃花转盘、京台高速27号出口、206国道与台韩线交口、台韩线坊上驻地沿线。
台儿庄区(4个):枣台线泥沟镇驻地沿线、台韩线与枣台线交口、文化路与万通路交口转盘、华兴路全线。
枣庄高新区(3个):光明大道与店韩路交口、光明西路与天安一路交口、光明西路与永福路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