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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杨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杨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2]22号)


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新杨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报告收悉。经审核,同意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杨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红柳路238弄30号101室)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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