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崇明县新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民分中心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联网移址的通知
(沪医保办[2012]13号)
崇明县医疗保险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崇明县新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民分中心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联网移址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新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民分中心医保联网地址由新民镇新晨路315号移至北新公路396号;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分中心医保联网地址由庙镇猛将庙移至庙镇和富路68号;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滧分中心医保联网地址由堡镇五效镇西首移至堡镇五滧村登瀛1144号;港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东分中心医保联网地址由港西镇城北镇北首移至港东公路1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