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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通知


  6、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7、加强医院后勤保障管理,做好消防、保卫以及水、电、气、暖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8、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9、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五)经济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在医院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3、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

  4、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并有效实施。

  5、建立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

  6、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规范收费管理工作。

  7、严格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8、建立大型设备购置、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并有效实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

  9、对医院经济运营绩效进行初步评价。

  (六)行业作风建设

  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定期考核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3、落实医师执业考核制度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开展医务人员法制纪律教育、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

  5、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6、推进院务公开,实施民主管理。

  7、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8、医院管理和服务中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

  9、医院职工对医院管理工作的评价与满意度。

  10、社会对医院服务及质量的评价与满意度。

  六、巡查方式与方法

  (一)巡查方式

  1、综合巡查,指有计划开展的、按内容要求全面进行的常规巡查,一般每家医院 10 个工作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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