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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分散燃煤锅炉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由天然气锅炉置换,共287台,供热面积987.6万平方米

  (1)省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石部队、医院、大专院校、饭店宾馆、铁路系统等单位的241台燃煤锅炉全部改烧天然气,供热面积824.7万平方米,涉及单位160个,总蒸吨为1101.5吨。

  (2)面积较小和新建的27个纯居民小区、共46台锅炉全部置换为天然气锅炉,供热面积180.3万平方米,总蒸吨183.5吨。

  2.由集中供热置换,共65台,供热面积413.7万平方米

  按照市区供热规划,在各供热公司供热区域内纯居民小区燃煤锅炉拆除接入现有集中供热管网,共65台,供热面积413.7万平方米,总蒸吨为466吨。(其中,华电供热公司13台,供热面积47.5万平方米;中电投供热公司9台,供热面积35.8万平方米;西郊供热公司38台,供热面积213.4万平方米;诺奇水煤浆锅炉供热5台,117万平方米。)

  3.由区域集中供热置换,共22台,供热面积136万平方米

  在分散燃煤锅炉相对较集中且集中供热管网又不能覆盖的西南方向新建1个新型能源供热项目,供热区域为南二环西路以南、京广铁路以西、南三环以北,项目拟选址南三环红旗大街附近。该区域燃煤供热锅炉共22台,供热面积136万平方米,总蒸吨215吨。项目建成后供热能力为500万平方米。同时,解决该区域新建项目的供热能力。

  4.由节能环保锅炉置换,共68台,供热面积472.7万平方米

  三环周边相对比较分散,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不能覆盖或比较大的小区置换为节能环保锅炉,共68台,472.7万平方米,总蒸吨为661吨,涉及小区35个。(其中纯居民52台,总蒸吨458吨,391.6万平方米,涉及小区23个。)

  在按照上述四种方式置换的同时,按照市政府粉煤锅炉对接会精神及实地考察情况,计划选取裕华区石家庄焦化厂宿舍(3台锅炉、32.3万平方米)和桥西区建国小区(2台锅炉、20万平方米)两个小区进行粉煤锅炉置换试点;同时选取高新区丽景湾小区(3台锅炉、8万平方米)和新华区新苑小区(4台锅炉、40万平方米)进行水(地)源热泵置换试点。

  (三)时间安排

  总体安排是:两年将462台燃煤采暖分散锅炉全部置换完毕,其中今年完成70%(323台),2013年将剩余锅炉全部置换完毕。

  具体安排是:2012年4月20日-4月30日,各区组织力量与锅炉产权单位进行对接,逐锅炉与产权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置换方式、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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