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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铅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铅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期发[2011]27号)


各会员单位:

  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11]42号)已批准同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铅期货合约。为确保铅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后的平稳运行,现将铅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盘上市时间

  铅期货合约自2011年3月24日起开始交易。

  二、挂盘合约月份

  挂盘合约月份为2011年9月份至2012年3月份。

  三、挂盘基准价

  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挂盘上市前一工作日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铅期货合约上市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1%;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6%。挂盘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暂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

  五、持仓公布

  当某一铅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6000手(双向)时,交易所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及交割月份合约的成交量及买卖持仓量前20名会员排名。

  六、套期保值头寸申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铅套期保值管理办法(试行)》,凡需参与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在铅合约上市前申请相关合约的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套期保值交易头寸所需的申请表:《上海期货交易所铅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审批)表》(H1表)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铅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审批)表 》(H2表)可至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交易所服务”栏目下的“交易”栏下的“业务流程和文档下载”中下载。

  七、相关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铅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暂定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二)交割手续费:2元/吨。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铅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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