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实施方案
(2012年4月18日)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推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案卷规范(试行)》的贯彻执行,通过组织实施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进一步增强行政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全省新闻出版(版权)法治化水平。
二、实施时间
2012年4月16日至9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委员会
主 任:徐毅英 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主任:沈建国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委 员:邢 丽 省政府法制办法制协调处处长(特邀)
陆广文 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处长(特邀)
张辉冠 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建萍 省新闻出版局综合业务处处长
姚润琪 省新闻出版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张辉冠(兼):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成 员:董方春 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张意德 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张 惠 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电话:025-83361679、83373246
四、评查范围
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8个省辖市局(含所辖区县、市、区局),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依法受理办结的各类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案卷。
苏南5个市局和省局机关相关处室组织自查自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16日至4月30日。省局研究制发实施方案,制定评查细则和评查标准;各省辖市局组建相关工作机构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对此评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测。5月1日至7月30日。各省辖市局组织对本局及所辖县(市、区)局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自查自评。苏北、苏中片区做好迎接省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报送材料。8月1日至10日。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8市请以省辖市局为单位于8月10日前报送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