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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工作计划和旁证材料严格审核确认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报送的工作总结,汇总各单位工作情况,并将汇总的工作情况报送市考核办。

  三、填报工作台帐

  按照市考核办《关于强化日常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台帐管理的通知》(市考办发[2011]2号)精神,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在日常指标任务进展工作中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写和报送台帐。

  (一)填写台帐。

  1、各区县政府应当围绕2011年第一、第二季度已经开展的工作填写《区县2011年( )季度依法办事台帐》(附件1);自2011年第三季度起,各区县政府应当围绕季度工作计划在《区县2011年( )季度依法办事台帐》上填写每一季度所完成的主要工作。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围绕2011年第一、第二季度已经开展的工作填写《市级部门2011年( )季度依法行政管理台帐》(附件2);自2011年第三季度起,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围绕季度工作计划在《市级部门2011年( )季度依法行政管理台帐》上填写每一季度所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指派专人负责台帐管理,台帐记录要体现工作过程,与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旁证材料相互印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有序。

  (二)报送台帐。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于2011年5月24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2011年第一季度工作台帐及其电子文档。

  自2011年第二季度起,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3号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上一季度工作台帐及其电子文档。

  (三)审核台帐

  按照市考核办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将结合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旁证材料等有关情况,对工作台帐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考核办。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将需要报送的文件资料装订整齐、编排有序,以档案袋、文件盒收纳,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确认。市政府法制办也将按照市考核办的要求加大日常考核和检查力度。在年终考核时,市政府法制办将依据日常考核和检查结果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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