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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2年度省级重点节能项目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2年度省级重点节能项目的通知
(云工信节能〔2012〕220号)


各州、市工信委,省属有关企业(集团)、中央在滇有关企业: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全省节能降耗,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确保实现年度节能目标,我委决定2012年度在全省组织实施200项重点节能项目,现将项目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能项目建设
  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先进适用、节能效果明显、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节能项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工业强省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是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促进重点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打造我省节能服务产业,吸引节能产业资金投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节能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为节能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投产做好保障工作。通过重点节能项目建设,力争实现年新增2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对于在建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和进度要求,认真落实投资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如期达产见效;对于尚未开工项目,要尽快完成项目设计、筹资、备案、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对于竣工项目,要争取及时投运,并认真做好节能量审核等项目总结和验收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重点节能项目投资计划,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在本单位技术改造资金安排使用中优先保障节能项目建设。同时,要继续创新项目建设机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合同能源管理(EPC)等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节能项目。各地在安排年度节能减排财政资金时,应向重点节能项目倾斜,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单位早日开工、早日达产、早日形成节能量。省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对符合国家项目申报条件的将积极支持项目单位申报国家财政奖励项目。
  四、加强重点项目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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