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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服务类别
| 管理与服务项目
| 法律依据
| 申报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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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类
| 利率监测系统
| 《人民银行法》、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 1.加入利率监测系统 (依托平台-“中国货币网” )的正式请示;
2.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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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类
| 金融业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报告
| 《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23号)
| 金融稳定信息联络员姓名、部门、职务、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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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1.按照国家和海南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机构应急预案,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备案;
2.报送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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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统计类
| 金融统计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 1.新设银行业机构应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工作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统计内部管理制度,赋予统计职能部门对全行统计工作进行归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会计科目到统计指标的归并关系,并符合人民银行各项金融统计制度的规范要求。所有统计内部管理制度和会计科目到统计指标的归并关系应在正式开业前至少一个月报送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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