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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条件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及煤炭经营资格证到期延续审查的通知

  (三)、(四)部分由县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填写。
  县(市、区)和州(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意见中必须填写(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五)核准延续的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煤炭经营资格证编号 经营方式 
注册资金(万元) 储煤场地面积(㎡) 
储煤场地类型 
地址 
计量设施类型 
名称 
质检设施类型 
名称 
计量专业人员 质检专业人员 
环保设施类型 
名称 
经营资格期限 
   省级煤炭经营 监管部门意见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五)部分由省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填写。
  “储煤场地”、“计量设施”、“质量设施”和“环保设施”的类型按照“自有”、“租赁”或“联营”填写, 名称按照实际拥有的设施名称填写。

  附件2:
  云南省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和到期延续审查汇总表

序号企业名称煤炭经营资格证编号法人代表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经营方式注册资本(万元)储煤场地面积(平方米)储煤场地计量设施质检设施计量/质检专业人员数量环保设施 销售量(万吨)销售收入(万元)颁证  日期(年月日)有效期终止日期(年月日)备注
类型地址类型名称类型名称数量类型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          处室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储煤场地如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储煤场地地址”要逐一填写。2、“计量/质检专业人员数量”要分别填写。3、“储煤场地”、“计量设施”、“质检设施”和“环保设施”的类型按照“自有”、“租赁”或“联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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