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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建立全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建立全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江苏分公司、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粮油库存检查队伍建设,提高检查的专业化水平,推动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建立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粮检〔2012〕38号),经研究决定,建立我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从事粮油库存管理相关工作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人员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二)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无被追究刑事责任及违规、违纪的不良记录。

  (三)熟悉国家有关粮油库存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

  (四)熟悉粮油库存检查业务,熟练掌握被推荐专业类别检查工作的方法要求,熟练使用计算机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和汇总表。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培训,在近年来国家和省级组织的大型粮油库存检查的市级普查、省级复(普)查、国家抽查等阶段,承担过被推荐专业类别的具体检查任务,表现突出。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组织文字材料的能力。

  (六)身体健康。推荐参选粮油实物检查、质量检查、仓储管理检查等专业类别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应符合有关劳动法规中高强度体力劳动和攀高作业要求。

  (七)参加过近几年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粮油库存联合抽查工作的人员优先选取。

  二、选拔范围及专业类别

  (一)选拔范围。包括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职工作人员、粮食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

  (二)专业类别。分为六个专业类别。入选人员可选一至两个专业类别。

  1.粮食库存实物检查:运用测量计算法和称重法对指定粮食货位进行检查,认定粮食实物数量和品种。

  2.油脂库存实物检查:运用人工测尺法对指定油脂罐位进行检查,认定油脂实物数量和品种。

  3.粮油库存质量检查:扦取粮油样品,检验粮油质量达标率与储存品质宜存率、主要原粮(油)卫生指标,检查粮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判定粮油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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