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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2〕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了解掌握现阶段各行业、各部门高层次人才的总体情况,切实提升我市人才服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各类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开展高层次人才信息核查工作。为确保此次核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统计对象与范围

  (一)核查对象: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在职的硕士、博士(博士后),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荣获省政府科技成果(含社科类)二等奖或相当于省政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员,教育系统内的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等高层次人才。

  (二)核查范围:我市辖区内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

  二、核查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31日。

  三、核查填报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信息核查工作,确保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与此次核查,并以此为契机,建立、更新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高层次人才数据库。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核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力求高层次人才信息全面、准确。

  (三)《徐州市高层次人才信息核查汇总表》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服务大厅”栏目下的“网上下载”里下载。填写时按硕士、博士(博士后)、副高以上职称、省政府科技成果(含社科类)二等奖或相当于省政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顺序填写。填写完成后,由各县(市)区人保局和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处统一汇总后上报市人保局。

  (四)请各地区、各部门务必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填报好的《徐州市高层次人才信息核查汇总表》盖章后一式1份上报市人保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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