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2〕28号)
各有关单位,定点医疗机构:
为充分满足参保职工和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按照《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要求,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1999〕1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医疗机构为我市市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贾汪区贾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州市贾汪区贾汪镇卫生院)
贾汪区青山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卫生院)
贾汪区紫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卫生院)
贾汪区江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卫生院)
贾汪区汴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卫生院)
贾汪区塔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