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港各单位:
《关于在全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已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决定,2012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解决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此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法治、维护民生,加快实现建设幸福和谐防城港的奋斗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对2008年至2011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应整改而尚未整改的问题进行集中督促整改,确保在2012年4月底以前整改完毕。对2012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提高,确保年底前审计整改率达到80%以上。通过审计整改,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的建设性作用,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财经管理,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整改内容
(一)2008年至2011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函等审计文书规定要整改或处理处罚的问题中尚未整改和尚未处理处罚的问题;
(二)2012年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问题或应当处理处罚的问题。
四、整改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坚持注重防范、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纠正错误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外部督查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查自改相结合的原则。
五、组织领导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成立“审计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工作。组长由防城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席扬担任,副组长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惠强,防城港市审计局局长林保聪担任,成员由防城港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地税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城港市审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保聪局长兼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