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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2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2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2〕4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防城港市《2012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2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2年防城港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重点,推进《防城港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制定实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使我市审批环节更少、行政效率更高、投资环境更优、企业群众更满意,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防城港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市本级要在2012年6月前完成本级政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要在2012年7月前完成本级政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公布实施。要认真总结本级“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成效,研究提出本级“十二五”时期“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使规划做到起点高、内容新、亮点多。特别是,要以本级规划编制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解决如政务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等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统一规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012年年内,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规定,修订公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同一个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要实现与自治区统一。2012年6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要求完成本级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并予以公开。各级各部门要编制、修订本级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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