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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政办函〔2012〕5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在湘各单位:

  《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点面结合、深入推进的原则,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目标,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为主线,着力在“深化”上做文章,在“加强”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四个湖南”服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抓紧出台我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督促检查中办发〔2011〕22号文件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学习领会、广泛宣传两个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关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服务体系、平台载体、组织保障等政策措施。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准确、全面、及时地向社会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出台《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11〕99号文件要求,编制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目录,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突出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电力等部门有关资质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工作全过程的信息公开。2012年,省级要公开本级财政预决算,科目细化到“款”级,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汇总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组成部门要公开本部门预算,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按规定时限编制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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