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整治领域:根据国家总局、省局部署的重点整治领域,结合徐州实际,实施有重点的突破。特别要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服务、有线电视、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中介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旅游、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热点领域实施重点整治。
(二)主要整治内容:主要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
1.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方面,要重点整治:一是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三是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四是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2.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方面,要重点整治:一是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二是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3.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的权利方面,要重点整治:一是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二是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三是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等。
4.其他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提醒告诫与引导规范、立案查处与典型案例评析、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真正实现查处一批合同违法行为,规范一批重点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推广一批合同示范文本,有效推进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
四、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1-3月)。各直属局、分局根据市局要求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进行舆论宣传造势,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组织相关培训和调查摸底,确定重点整治行业,因地制宜地拟定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9月)。各级工商机关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经营者自行清理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6月,省局将召开典型案例评析和办案经验交流工作推进会,市局将在省局工作推进会前,选择适当时机召开典型案例评析和办案经验交流工作推进会。
(三)督查验收阶段(10月)。市局组织专项行动互查互评,采取从各直属局、分局抽调人员混合编组,交叉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各直属局、分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形成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同时,要研究分析典型问题,要通过媒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