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徐工商〔2012〕34号)
各直属工商局、分局:
为深入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市局根据省工商局要求,结合徐州实际,制定了《全市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全市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现象日益突出,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而且不利于中央关于扩大内需方针的贯彻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3号),并于2012年2月24日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做出全面部署。省局对专项行动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工商合[2012]73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文件要求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组织开展好我市的专项行动,特制订以下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牢固树立执法、监管为民理念,紧紧围绕消费领域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霸王条款”现象的蔓延势头,努力营造公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进中央扩大内需方针的贯彻落实,推动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徐州加快“两个率先”、建设美好徐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市场合同、法规、宣传、消保、公交、经检支队和市消协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场合同处,牵头专项行动的组织、督查等工作。各直属工商局、分局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重点整治的领域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