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新华书店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三)分类管理,妥善安置。
  1.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市新华书店公司及重组后设置的各县(市、区)新华书店公司原则上整体接收原单位在册职工,并依法接续变更劳动关系。对继续留用的职工,不计发经济补偿金,其在市新华书店公司组建前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与组建后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2.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尊重职工意愿,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本人申请,与单位协商一致,准许其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内部退养。从基准日起,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内的人员,经本人申请,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离岗,实行内部退养并由市新华书店公司管理。市新华书店公司组建前职工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由原单位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提前离岗人员,在离岗期间的原有待遇保持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4.因工负伤、长期患病及抚恤人员的安置。因工负伤的伤残人员、长期患病的病休人员及职工遗属抚恤人员等人员,由各县(市、区)新华书店公司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
  5.其他人员安置。市新华书店公司组建前与企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停薪留职、“两不找”等人员,通知其限期返回单位参加竞聘上岗。对发出通知后逾期不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对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办理。
  四、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一)市新华书店公司自工商注册登记的 30 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各县(市、区)新华书店公司按属地原则,继续在所辖地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二)职工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单位,随同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对于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由各县(市、区)新华书店公司将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移至当地劳动力(人才)市场,并终止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职工个人须自行到劳动力(人才)市场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防城港市新华书店公司组建是广西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工作内容,符合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推进本地新华书店的联合重组工作,按时完成市新华书店公司的组建任务,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