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合全市新华书店的国有资产,作为市新华书店公司的净资产注入集团股份公司,确定市新华书店公司在集团股份公司中的股权。
(四)人员安置。
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集团股份公司全部接收全市各级新华书店的在册人员,进入集团股份公司的人员原则上其隶属关系不变;其离休人员沿袭原有的管理办法,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发放,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局、编委办、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关于印发做好区直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老字〔2007〕23 号)规定办理;退休人员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并参加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原以事业单位退休的职工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03 号)规定办理。
统筹外项目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经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发放。组建过程中根据企业实际和职工意愿进行的人员分流安置,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政策规定办理,所需经费补偿由原单位承担,并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具体办法按《组建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新华书店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组建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新华书店公司资产处置办法》办理(见附件)。
四、组织机构及实施
为更好地推进防城港市新华书店公司的组建工作,成立防城港市新华书店公司组建领导小组机构,以统筹我市新华书店公司组建工作。组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侯线红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黄洪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有第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卢 岩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局长
董永强 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成 员:蔡兆洁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梁重创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华芳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潘 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曹红梅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焯华 市地税局副局长
傅 岸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伟荣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何善德 市新华书店总经理
领导小组统筹整个组建工作的开展,办公室设在防城港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