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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通知

  注:
  1)一宗地内有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或个人),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各自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2)一宗地内有两种以上用途,在表内填写地类名称,地类代码时,按主要用途填写。

  附2:
  村庄土地利用现状汇总表

  填表单位:
  单位:公顷、平方公里
行政单位土地总面积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地其他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小  计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餐饮旅馆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小计工业用地采矿地仓储用地小计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小计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设计文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慈善用地小计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农村宅基地空闲宅基地小计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街巷小计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宗教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墓葬地小计小计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苇地滩涂小计小计小计小计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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