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榕教体[2012]2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学生兴趣特长,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和艺术苗子,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招收福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为了保证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福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教育局成立“福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体卫艺处、局监察室、中教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各相关学校应成立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色班、特长生招生等各项考务及监督工作。
二、由各招生学校组织成立特色班、特长生专业测试评审小组,根据各招生学校上报的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进行专业测试。
三、报名资格:
㈠体育特色班、特长生报名资格:
1、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
2、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运动会及各单项比赛或县(市)、区级以上运动会个人项目、集体项目前六名队员。
㈡艺术特色班、特长生报名资格:
1、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鼓励奖或集体项目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2、各类艺术考级5级以上(含5级)。
3、有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演出的学生(学校或主办单位证明)。
㈢美术特色班报名资格:
1、通过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的学生。
2、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美术比赛获奖的学生。
3、有美术兴趣爱好和一定美术基础的学生。
四、测试项目:
体育:身体素质2-3项;形态、专项素质2-3项。
音乐:试唱、练耳,现场演奏指定曲目及自选曲目,即兴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