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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第二批危旧房改造工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补 助 类 别

补助金额

(万元)

备  注

大 病

危重病

3

包括:癌症、白血病、尿毒症、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治疗

其他类疾病

1~2

在征收决定发布后医院证明未愈,且一次性治疗自费超过2万(含2万)的贫困家庭补助2万,自费在1~2万以内的贫困家庭补助1万

残 疾

(含盲、聋、精神、智力、肢体)

1级

3

残疾认定必须持有残疾证

2级

2

3级

1

4级

0.5

贫 困

三无、五保户

(除集中供养)

2

须提供民政部门有效证件

低保家庭

1

低保边缘人群

0.5

特困职工

0.5

须提供市总工会有效证件

高 龄

100(含)周岁

以上的老年人

1

以征收决定发布当年被征收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

90~99(含)

周岁的老年人

0.8

80~89(含)

周岁的老年人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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