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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

  试验工作以“3+2”(医护等特殊专业可采取3+3)模式为主推进。“3+2”模式是中高职学校发挥各自优势、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办学形式。“3+2”模式以培养目标、专业课程衔接为纽带,双方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分学段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及管理,共同完成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一种方式。即学生在完成3年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再接受为期2年(医护等特殊专业可以是3年)的高等职业教育,毕业后取得相应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等级(资格)证书的一种教育形式。
  三、试点学校和专业
  根据本市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拟选择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的17所中高等职业院校,按照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势互补的原则,在汽车制造与检修等10个专业开展“3+2”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试验。(详见附件)
  四、招生与学籍管理
  2012年“3+2”中高职衔接试验招生规模控制在800人左右,一般每个试点专业两个教学班(人数控制在70至80人)。
  试点中职学校在招生简章中需明确试点专业和试点班招生人数,入学方式和教学管理办法。新生入学后,应将学生名单分别报市教委学生处和职成处备案。
  “3+2”试点班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成班建制参加相应高职院校自主组织的转段考试(列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淘汰率一般不超过5%,通过考试的学生,即可进入相应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在试点班就读的学生,前三年纳入中职学校的学籍管理,学生完成三年中职课程,可发中职毕业证书。后两年或三年纳入高职学院学籍管理,毕业时获得高职(大专)毕业证。
  五、中高职衔接试验的教学管理
  (一)校企合作、共同制定试验方案
  相关中高等职业院校应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同研究、设计和制定试验方案。方案应重点写明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与评价过程、教育管理及学制衔接沟通等内容。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岗位职业能力素质要求,确定培养目标、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统筹优化课程和人才培养过程,科学设定入学考试和质量评价方式。
  (二)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
  试点院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和监督,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积极开展试验工作交流和研讨,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育人质量。
  (三)加强试验工作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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