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组织公务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的通知
(榕市容综〔2012〕73号)
根据市公务员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中开展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的通知》(榕人综【2012】27号)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现将学习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培训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内容。
二、培训对象
1、局机关公务员;
2、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局属事业单位干部(不含工勤人员)。
上述人员中满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和副处级及其以上人员,可自愿参加网络培训,也可进行自学。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测试的方式进行。网络培训、测试依托福建省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平台(网址:http://xzqzf.fj51e.cn/)。网络平台现已开通。
四、报名方式
根据福建省网络平台要求,本次培训报名采取集体报名方式进行。局属单位(含直属各大队)应当指派一名负责登录该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报名登记表,并按表格要求采集信息并填报,报名表应当于4月10日前发送至网站客服邮箱(邮箱地址:2500581495@qq.com),发送成功后,请电话通知客服开通学习权限(电话号码:83838102)。
五、登录方法
开通学习权限后,各单位即可通知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登录网络学习。登录方法:请在【昵称/身份证】处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密码处】输入身份证后六位数字,然后按提示输入相应的验证码,最后点击【登录】。
在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的情况下,若还无法登录,请联系QQ客服或电话客服咨询(电话号码:8383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