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于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规定的公告
([2012年]第2号)
为提高通关效率,规范口岸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现就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同一天内进境超过 1 次的进境旅客或出境超过 1 次的出境旅客,以下统称“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监管事宜,公告如下:
一、旅客进境携带旅途必需物品,免征进口税。
二、旅客进境携带超出旅途必需范围,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由旅客在进境物品放行前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税。
三、旅客携带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出境物品应当按照进出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旅客进出境时携带有超出旅途必需范围的物品或者按照规定应当申报的其它物品,应当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主动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