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测评中存在故意隐瞒或虚假自评的情况,将采取约见该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记入诚信记录档案等监管措施,同时下调该上市公司当年评价结果一个等级。
(二)监管部门评价
1.日常监管。宁波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及时记载于《宁波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评价表》中,通过上市公司数据报送系统于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公开。各上市公司如有异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如逾期,将视作无异议处理。
2.年度评价。在各上市公司自评的基础上,宁波证监局根据日常监管、年报审核情况,确定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年度评价等级,并将评价结果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公布。
四、评价结果运用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评价结果,将作为宁波证监局实施上市公司分类监管和出具对该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监管意见的重要依据。
对连续二年评为A级的上市公司,将予以积极支持,减少检查次数或免于检查,并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
对C级上市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提高检查频率,约谈董事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下发警示函,责令改正,建议该上市公司董事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对相关人员的聘任提出不适合任职的建议等监管措施。D级上市公司,将根据立案调查结果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五、本办法由宁波证监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宁波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评价表
( 年 月)
公司名称:
类 别
| 项 目
| 标 准
| 累计扣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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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
| 1、与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实现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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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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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同业竞争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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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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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且一年累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关联交易显失公允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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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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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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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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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运作
| 5、“三会”议事规则存在较大缺陷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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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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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三会一层”运作不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事规则未得到切实执行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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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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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独立董事人数及选聘不符合相关规定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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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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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董事会未建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实质运作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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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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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
| 9、公司章程和内控制度存在较大缺陷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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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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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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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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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未按要求定期对内控制度进行评估和审计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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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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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外提供担保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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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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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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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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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 14、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度变动时,未按规定进行业绩预告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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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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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定期报告出现错误、遗漏或误导等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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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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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且股价异动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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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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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出现第16条情况公司未及时披露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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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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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定期报告披露前,向银行、税务等外部使用人提供年度统计报表时,未按同时间和同内容以业绩快报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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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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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且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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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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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临时报告出现错误、遗漏或误导等情况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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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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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未及时履行重大信息披露义务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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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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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的进展或变化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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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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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未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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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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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股价异动或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未及时了解情况和履行披露义务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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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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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股价异动时,公司未及时提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告知、配合义务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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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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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泄漏公司内幕信息,未造成重大影响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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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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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时间早于指定媒体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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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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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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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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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未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不完整、未及时更新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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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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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未按照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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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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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有关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等程序未有效执行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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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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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有效执行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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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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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存在其他违反《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法规的情况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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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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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
| 34、未建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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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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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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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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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未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并准确记录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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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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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
| 3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未履行在公司上市、重组、股改等过程中的承诺或对监管部门的承诺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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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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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董事、监事、高管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每人次)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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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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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董事、监事、高管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每人次)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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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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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董事、监事、高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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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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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公司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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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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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
| 42、未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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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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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无正当理由公司公开的联系电话无人接听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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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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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未设立投资者网络互动平台并正常运作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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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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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因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且核查属实的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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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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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配合
| 46、不执行或不配合监管部门依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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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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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向监管部门报送的信息、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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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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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等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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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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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重大和突发事项未及时报告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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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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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未在相关信息变更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上市公司数据报送系统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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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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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未及时向宁波证监局报备相关资料:
(1)定期报告未在公开披露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备宁波证监局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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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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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时报告未在公司向指定媒体报
送的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备宁波证监局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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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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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使用有关材料未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内报备宁波证监局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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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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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在指定期限内回复监管询问函、会议回执等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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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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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在收到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当日及时报备宁波证监局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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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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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在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同时报备宁波证监局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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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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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应向宁波证监局报告、报备的事项未及时报告、报备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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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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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 52、因规范运作问题,被证券交易所出具关注函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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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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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被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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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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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全面检查后被责令改正的除外)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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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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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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