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
工作目标: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抓好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信访维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任务: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组织编制 2011 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房地产用地供应出让政策,加强房地产用地利用情况的动态监测。进一步落实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村发展留用地政策。完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配合做好裁决工作。抓好海曙、江东、江北三区35个城中村改造工程,完成三区城中村改造拆迁住宅和非住宅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村民安置房25万平方米,安置房竣工面积51万平方米。抓好涉土信访工作,全市信访调处率力争达到95%以上,各级领导批示件调处率达到100%。继续推进积案化解,年底有效化解率达 95%以上,行政复议诉讼按时办结。全面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检查工作,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土地登记配套制度,完成土地登记体系课题研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抓好地质灾害搬迁移民和工程治理,抓好616户移民搬迁和36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开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需治理废弃矿山累计治理率达94%以上。完成“绿色矿山”创建6家以上。
(二)专项工作
1、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以集约促转型,以“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和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创建为抓手,制订完善政策规定,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引导地方政府和部门、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
具体任务:深入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全市单位GDP 新增建设用地降低6%以上、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减少5%以上。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加快闲置土地处置专项活动,2011年计划消化“转而未供”土地3万亩以上,前三年供地率力争达到90%、80%、50%;计划盘活存量土地1.5万亩,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80%,建成并投入使用标准厂房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组织开展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和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工作,总结推广各地节约集约用地经验。开展开发区(园区)用地“集约促转型”活动,加强开发区(园区)工业用地准入管理。
2、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抓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努力把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个位数。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动态巡查,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