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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办理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办理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甬土资发〔2011〕37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市201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正式启动。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7件(主办17件,协办20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主办5件,协办21件)。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心
  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最强烈的愿望、要求和呼声,凝聚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智慧。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不仅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的一次难得机会。因此,各单位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看作是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的过程,看作是广开言路、广纳良策的过程,看作是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过程,切实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心。
  二、明确职责,扎实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安排本单位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文字水平好的同志承担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一些重要的建议、提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办理,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要建立良好的办理工作机制,使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真正做到级级有人抓、案案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作为统一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协调单位,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要及时对各单位办理进度进行公布,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任务。对于本局承办的主办件,主办处(室、局)要加大协调力度,协办处(室、局)也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由各县(市)、区局(分局)主办的,联系处(室、局)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
  三是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在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办理工作。答复要有实质内容,意见要清楚、明确,力戒空话、套话,避免流于形式。答复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符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不同代表、委员提出的同一类问题,应当统一研究,分别答复。在答复措词语气上,要注意体现对代表、委员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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