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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的通知
(甬土资发〔2011〕95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在发现和受理违法违规用地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化解社会矛盾、严格国土资源执法、规范用地行为、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把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打造成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基础保障。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在创新执法监察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相关职能机构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保证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必需的装备、场地,安排专项经费,确定专人负责、专人接听,要加强与电信运营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排查问题,消除“盲区”,确保持续畅通,要关心爱护12336工作人员,为他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开展“全流程建设”管理。

  开展以12336违法举报接听登记、分流转办、调查处理、答复反馈、汇总分析、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为主的“全流程建设”,进一步规范12336工作程序的每个流程节点,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不断提高12336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一是规范接听工作。12336电话必须实行专人接听,要按照1条线路配2名接线员的标准配齐接线人员,同时要确保接线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接线员工作水平。二是规范登记工作。接线员接听电话后,应详细记录电话内容并保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录音并保存每个接听电话内容,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三是规范分流转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将接听的举报信息即时分流到各所在县(市)、区办理。对于重大举报线索,可由市局直接调查处理或者挂牌督办。四是规范答复反馈工作。各县(市)、区收到转交的举报信息后,应及时组织核查,并在30日内答复举报人并反馈给市局,市局做好跟踪督办工作,确保每个举报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答复并反馈。五是规范汇总分析工作。各县(市)、区应当按照月、季度、半年、全年,向市局提交12336违法举报信息统计表及分析报告,重要情况要及时作专项报告。六是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及时归档保管,确保案卷资料的详实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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