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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督查的通知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督查的通知
(甬建发〔2010〕140号 2010年06月18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世博安保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使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安委会有关文件及我委《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2010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精神,决定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层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
  二、督查内容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击“三非”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方案制定、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对无施工许可证、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施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资质不符合要求承揽监理业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行为等情况的查处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和履职情况;
  (四)对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专家论证情况、专家参与交底情况、现场公示挂牌情况;
  (五)宁波市“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世博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检查情况报送情况;
  (六)防汛防台、应急救援预案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七)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八)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各地组织机构的建立、活动细则的制订,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为2009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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