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甬建发〔2010〕214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管处,市安质总站,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中秋节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和世博安保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我市建筑施工黄金季节,加之中秋节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出游人员增多,施工人员人心容易浮躁,安全生产形势更为严峻。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落实责任,加强防范。各地、各单位要在节前对辖区内的施工、监理企业作一次安全生产动员部署,督促施工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要在节前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杜绝违章作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严格门卫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所有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必须在施工现场坚守岗位,并严格控制现场员工的作业时间。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基坑开挖、高大结构的混凝土浇注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应错开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在举行节庆活动时,沿线工地应暂停沿街一侧的施工。同时,各地、各单位应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掌握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动向,切实落实好防台、防汛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开展检查,消除隐患。各地、各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节前安全教育、节日值班、应急措施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基坑开挖、承重支模架和外脚手架搭拆、起重机械装拆等重点施工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机械、工地围墙与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防高处坠落、防触电以及防中毒、防火等安全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地、各单位还要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抽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等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工地、人流量较大的中心城区沿街工地和大型、复杂、进入装饰阶段的工地,对安全隐患要查出一项,督促整改一项。同时,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查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无(或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业务,出借资质或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委将适时对部分地区、部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在10月下旬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